对于青岛劳务派遣的员工来讲,他所签订的合同是跟劳务派遣有一定区别的,那么对于青岛劳务派遣的合同期限有多长呢?薪酬怎样去支付呢?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青岛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及薪酬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以及用工企业应执行劳动者的义务。青岛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说明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外,还要去标明被派遣员工的用工企业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青岛劳务派遣公司正常来讲与员工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每月支付薪资;员工在无工作时,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所当地规定的Zui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派遣相关法律规定:
1.青岛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员工应接受以派遣形式用工的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协议中应当标明所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薪资福利等等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企业应根据实际岗位需求与青岛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
2.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履行用工企业对员工的义务。青岛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应当标明23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标明用工企业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员工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去支付薪资,员工在无工作时,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按照所当地规定的Zui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3.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